(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蓥市公安局政治处201办公室(广华大道一段285号),联系电话:0826-4863426。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华蓥市公安局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名额调剂:报考人数未达到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的,对相应岗位名额进行调整。
(二)考试程序
1.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
2.笔试总分为100分,按30%计入个人总成绩。笔试内容:以公安基础知识或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3.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按30%计入个人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步、4×10往返跑。
4.心理测试:结论为“正常”或“异常”。心理测试结论为“异常”的,即不符合招聘条件。
5.面试总分为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个人形象、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6.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政审,若因应聘人员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调剂。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华蓥市公安局临聘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华蓥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