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在成都法院网。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报名无效,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1.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由报名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cdsfygbc@126.com。
2.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不能作出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任职回避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二、聘用
在面试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拟聘用人员名单。
1.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上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3.拟聘用人员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