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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未知 | 2023-12-0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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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元市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

体检定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进行,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体检结果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布。

请体检入闱人员于12月15日7:30到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大门口(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集合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报到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我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三)如需检查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备眼镜。佩戴隐形眼镜的检查对象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使用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四)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五)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以及连裤袜。

(六)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中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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